就在自由软件之父史托曼应邀来台访问之际,台湾的商业软件联盟(BSA)也针对一些计算机厂商发出警告信函,函中特别要求厂商赶快将内部使用的软件合法化,以免除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云云。相对于商业软件加紧倡导版权观念,自由软件大师史托曼来台则宛如一股漩风,所带来的观念不仅与台湾的现况不合,也与邀请单位的原则格格不入,倒是成为新闻媒体好奇报导的话题人物。

关于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软件版权观念,真是一道难解的习题,不过相信只要把话讲清楚,两者都不走极端,则不管是商业软件或自由软件都有他生存发展的价值。也就是说像Linux这样的自由软件虽然被过度的商业利用,但应该有人将那些企图据为己有、不愿照自由软件规则来开放发展的企业予以道德的批判与谴责。

目前似乎也只有少数的厂商愿意真正走自由软件的路,像Red Heat至少目前就还保持这样的姿态,而且其获利远景还相当可期呢,这应该就是自由软件开发的折衷办法吧。至于商业软件也要因应势不可挡的新思潮来调整,过去那些威权体制下的软件版权观念一定要扬弃,否则不会再有市场与掌声的降临;调整的方法例如随机出售或者以服务替代版权,这种服务包括完整的教育训练、相关配件组合与在线服务等等。

然而观察BSA最近的举动,似乎是在反其道而行,虽然BSA挟着目前法律上的优势可以如此大声的威胁恐吓那些毫无招架能力的厂商,但是也一定会招致逐渐觉醒的软件使用大众的反感,严重一点还会危及商业软件的生存,不可不慎。BSA在声明中说:「软件导正倡导期已经过去,一切取缔侵权的法律行动均已恢复正常,请务必注意,切勿以身试法!」而且BSA还在函中列了四家已被送交检察官侦查的公司,颇有仁至义尽、恩威并施的太上心态。这样的观念真是保守反动的可以,希望BSA要体察时势,不要惹得软体子民揭竿而起。

相信不久的将来,商业软件或自由软件都是允许随意复制流通的,厂商将以软件在市场上高度「被拷贝使用率」而洋洋得意;而不是以其软件被盗版使用多少比率,厂商已经损失多少利益来看待。因为即使现在,自认为软件被盗版而损失利益者,都会被大众觉得是一件相当可笑的事。所以商业软件仍然可以很畅销,但是它所卖出去的绝对不是版权,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