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固网股条已成了各大报的热门议题,但它在民间贩卖,其实是早在三月名单公布之前就有的事。若将它形容为全民运动并不为过:一家成年的五口各买个二十万算平常,甚至还听说有人到企业中贩卖股条而造成抢购不到撕破脸的情况。问他们这样子合法吗?拿得到股票吗?一般百姓或许一知半解,但身为国家最高立法单位的议员,若也不懂,那立法的质量也就可想而知。

其实股条案只是固网开放的一项衍生议题罢了。固网的开放是为了「减少规范、促进竞争」,利用市场的机制来加速电讯网络的服务环境提升,这在许多国家中已有很好的成果。既然如此,为何在电信业务已有百年以上的历史中,到近几年才走向开放的政策呢?因为就社会的价值面来看,电讯服务一向被视为和公路、能源与钱币等一般,是社会的基层结构,也就是它是交易与论述的通路;再以实务面来看,不论是无线频谱的有限性(Spectrum Scarcity),或有线网络铺设的土地公私有使用权,也都使得电讯事业具备明显的公有性质,这让电讯服务的公平、普及与内容多元性成为政府责无旁贷的工作。

让电讯开放成为世界的政策趋势,是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的结果,但技术的开放并不意味着市场的全面开放,电讯服务的公有性价值仍应维护而不可抹灭,尤其是在数字经济挂帅趋势下,信息能力已和语言、专长技术和财富基础同等重要,让大家都能接近使用它的普及原则,和传统电讯服务并无二致。

因此电讯的开放并非「解禁」(De-regulation),而是重规范(Re-regulation)。若放任其在商业机制下运作,业者自然是趋利避害,市场大的都会区大家一拥而入、抢着做,至于偏远或低收入的城乡,那就慢慢再说,于是未来几大都市市民个个光纤到府,农村、山地、离岛则还用老旧的铜缆线拨接上网,这样或许能保存传统民俗风情,但在生活的水平与工作竞争的条件必然造成极不合理的落差。

目前在新电信法规中已有一项普及基金的规定,也就是由各个固网业者每年提拨一定费用,回馈到发展不平衡的区域,但如何落实,由谁来做,我们未不清楚,也听不见讨论的声音。别以为这自然应落在公营的中华电信之上,依笔者查询中华电信高层主管时所得到的答案,该机构正极力转型民营单位,竞争的压力已让他们忙昏头,这样的责任该谁做并不清楚。谁知道呢?请去问电信总局。

电讯的开放无疑将为网络的发展带来一大利多,但生意做的多了,大了,是生意人之福,而非全民之福。政府在急速发展的网络议题上总显得动作迟缓,若是争议性问题那还无可厚非,但关于骨干网络基础建设,其中的普及价值无庸置疑,既已开动这部列车,就应有配套措施让全民坐得上。目前各个固网业者皆如火如荼在布建网络,当更大的城乡网络差距形成再要亡羊补牢,那可为时已晚,不可不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