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法半导体(ST)宣布,其美国分公司日前(2013年3月11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ITC)提出诉讼,指控应美盛公司(InvenSense)所有MEMS产品以及其客户Black and Decker(家用电动工具公司)与Roku(机顶盒公司)的产品已侵犯意法半导体的五项专利,请求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此案展开调查并发布强制令,限制InvenSense的陀螺仪和加速度计等侵权产品及其客户采用InvenSense侵权组件的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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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法请求ITC调查相关专利(Source: 科技政策研究与信息中心—科技产业信息室整理,2013/3/18) BigPic:695x221 |
在该指控中,涉及的专利非别是US 7,450,332、US 7,409,291、US 6,928,872、US 6,370,954以及US 6,034,419等五项专利(ITC专利)。
这是意法半导体第二次对InvenSense提出告诉。2012年5月,意法半导体向加州北区法院对InvenSense提出侵犯意法半导体9项专利的告诉,申请强制令和经济赔偿。意法表示,InvenSense没有在法院辩护,而是请求美国专利商标局(United Stated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USPTO)对意法半导体的专利进行单方复审,尽管历史记录显示专利单方复审合格率高于89%。
2013年2月27日,该地区法院批准InvenSense的诉讼暂停请求,此案将在美国专利商标局复审结果公布后再开庭审理。
事实上,两家公司在2011年底时即开始授权协商,意法认为InvenSense侵害其数项专利;在2012年2月时,意法向InvenSense表示其产品侵害自己的专利,分别是US6,034,419钨触点半导体装置(Semiconductor Device with A Tungsten Contact)专利,以及US 6,370,954半导体结合惯性传感器与校准微致动器(Semiconductor integrated inertial sensor with calibration microactuator)专利(下称系争专利),分别于2000年5月7日及2005年1月25日获得核准。
由于InvenSense仍继续制造、贩卖系争产品,据此意法指控其为故意侵权,请求法院下禁制令及侵权的损害赔偿。据意法诉状,InvenSense所生产之微机电(micro-electro-mechanical-system, MEMS)产品IMU-3000、ITG-3050、MPU-3050、ITG-3200、MOU-6050及MPU-9150(下称系争产品) 侵害系争专利,包括其所生产的陀螺仪(gyroscope)之数字相机和手机照像;在卫星定位装置(GPS)之航位推算(dead reckoning);以及在3D周边产品使用,如3D鼠标、电视摇控器和游戏控制器等之微机电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