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大LED廠商日亞化日前對外表示「專利不等同於商品」,並強調該公司所擁有的LED專利如藍光LED等,不可能為了利益而販售給其他廠商。因此短期內台灣廠商想要獲得LED的專利可能不太容易。
日亞化曾表示,「提供專利授權給其他廠商雖有利可圖,但確有損企業的長期經營」。日亞化日前曾控訴國內LED廠商如億光與晶電在日本共同投資的分公司E&E Japan,如今這番不隨意釋出專利的談話,意味著國內廠商想獲得日亞化的專利權短期內可能不太容易。根據日亞化的說法,產品須上市10年後才可能釋出專利給其他廠商,因此台灣廠商想得到日亞化白光LED的專利至少還要再等二年以上才有可能。
此外,如果眾多LED廠商擁有專利導致藍色LED大量生產將嚴重影響供需平衡,市場價格也會大幅下降。為了阻止價格下滑並在LED產業中保持優勢,有必要提供專利授權,而授權使用費若為產品價格的3~5%%,則日亞化便可擁有優勢。
日亞化會在產品上市10年提供授權,換句話說,藍光LED在1993年12月份上市,2004年到了這一時期。日亞化表示,現階段不會大範圍提供白光LED相關專利授權。由於白光LED是1996年上市的,因此2年後將提供與白光LED相關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