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電信自由化工作小組22日決定,針對業者占用3G的頻率,將要求在今年底前完成遷移,且政府不給補償金額;並對於呼叫器、特哥大、行動數據等生存困難的業者,可望放寬語音業務經營項目。
電信局指出占用第三代行動通訊的頻率,包括中華電信公司、中央電台、國防部等,以往是基於業者通訊、廣播的需求,核准業者可以暫時使用3G頻率,政府已明訂今年底前要求業者必須遷移頻率,以因應政府在今年底時釋出3G執照,清理乾淨的頻率更能拍賣得到好價錢。
電信自由化工作小組討論認為,這些業者當初使用是經過電總核准,因業者有需求而專案核准給業者,依電信法第48條的精神,政府有權利收回頻率,業者不應該要求賠償,政府不用提撥頻率騰讓基金,除非是有特殊情況在一兩個月內要求業者緊急移頻,政府才需考慮補償業者。
但對於既有的行動通訊業者,主要是呼叫器、特哥大與數據通信,由於他們面臨行動電話業者的擠壓,生存空間愈來愈小,為鼓勵這些業者發展,電信自由化工作小組計畫放寬這些業者的經營項目,讓他們在不違法的情況下,可以經營經營語音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