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杜塞道夫法院(Dusseldorf District Court)就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日亞),對WOFI Leuchten Wortmann & Filz GmbH提起的損害賠償程序作出判決(案號 4b O 58/21),命WOFI對日亞負擔322.5萬歐元暨利息的損害賠償。
WOFI 是一居家照明產品的製造商,也是台灣 LED 製造商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德國子公司。上開損害賠償係導因於WOFI在德國侵害日亞擁有之 YAG 專利 EP 936 682 (DE 697 02 929),該專利侵權事實業經德國杜塞道夫法院之確定判決(案號 4b O 132/16)所確認。
杜塞道夫法院此次判決認定日亞得請求的合理賠償數額為WOFI總利潤(1290萬歐元)的25%。前述判決尚未確定,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