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杜塞道夫法院(Dusseldorf District Court)於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針對台灣 LED 製造商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其德國子公司Everlight Electronics Europe GmbH所提起的執行程序中,作成對日亞有利的裁判;此裁判係基於杜塞道夫法院先前所為的最終判決,其認定億光侵害日亞擁有之YAG專利EP 936 682(DE 697 02 929)。
在前述執行程序的裁判中,法院肯定日亞之全部主張,並判命前述億光二公司應分別負擔15,000歐元之罰金,以作為其拒不履行上開最終判決之懲罰。
此次日亞所提起的執行程序,係關於億光應提交其侵害日亞YAG專利產品之相關帳冊資料以供日亞計算損害賠償金額的義務。日亞認為億光所應提交之帳冊資料,不僅止於前述最終判決中所具體臚列之產品,亦應涵蓋所有與該等產品實質類似之產品。
億光則爭論其義務範圍應僅限於判決臚列之產品,而拒絕提交其他產品之帳冊資料。日亞因而啟動此次執行程序,主張億光拒不提出相關帳冊資料,已違反前述最終判決所定之義務。
法院在本次裁判中,不僅肯認日亞的法律見解,並對億光二家公司分別處以15,000歐元之罰金。此項裁判並非終局決定,億光已提起抗告,但日亞相信該裁判會獲得維持。日亞致力於保護其擁有之專利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將在適當且必要時,於任何國家對侵權人採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