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有效防止貯存系統、加油站及地下儲槽系統因老舊、地震或人員管理不當等因素,造成儲油槽及管線油品洩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品質。依據「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規定,地下儲槽系統應於每年1月、5月、9月分別上網申報前4個月的監測資料,以網路方式完成自主監測紀錄申報(https://stge.moenv.gov.tw/),臺東縣環保局提醒業者於1月31日前完成申報作業,若未能如期申報,將依水污法處以新臺幣6千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款並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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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地下儲槽自主監測系統線上申報須於1月底完成,環保局提醒業者注意期限,以免逾期受罰。 |
臺東縣政府提醒業者應依規定確實做好定期監測及資料申報作業,並由環保局進行書面審查及現場設備查核,朝向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 6「淨水及衛生」、SDG 11 「永續城鄉」、SDG 15「保育陸域生態」及SDG 17 「夥伴關係」努力。
業者應定期自主監測與申報,唯有做好每日貯存系統自主完善管理,落實自主監測,確實掌握油品存放情況,才能夠因避免貯存設施損壞或洩漏而衍生污染事件,降低日後必須負擔污染整治龐大費用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