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日期:2004年3月24、26、31日、4月2日(星期三、五)共八小時 我們邀請資策會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等機構授課老師-葉玟妤律師,以講解最新及關鍵案例為課程研習主軸,讓非具法律背景的科技人,也能掌握應然之法律觀念及分際,優游自處於知識經濟工作職場中。課程重點包括; �s�i | |
一、競業禁止 五個條件判斷競業競業條款的合理性(飛利浦建元案)、競業條款有效與否(台灣保來得案)、企業或雇主需有依競業禁止特約保護之利益存在(全友v.s.力捷案)、利益衡突之競爭對手(訊連科技案、燦坤案)、惡性挖角(大霸電子v.s.鴻海案)等。 二、營業秘密 營業秘密的範圍(華鼑電子案)、用E-mail傳送公司機密資料(聯電案、仁寶案)、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天龍工程案)等。 三、商業間諜 內神通外鬼(健英實業案)、兩岸商業間諜(台積電案)、故意與過失在刑責上的判斷(元太案)等。 四、保密協議(NDA) /智財權 保密合約的意義、種類、內容、期間及例外(五洲國際專利商標案)、智財權是老闆的還是我的(博建公司案、契約實務)、營業秘密與智財權(李記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