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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IMES / 加強數位內容產業發展推動方案
科技
典故
Internet的起源

組成Internet的兩大元件,一是作為傳達內容的本體—超文本,另一個是傳輸的骨幹—網路,網際骨幹可追溯到1968年的美俄冷戰時期,當時美國國防部的DARPA計畫發展出ARPANET,網頁結構則是由超文件(Hypertext)演變而來。
政府加碼培植數位通訊產業 (2002.04.29)
行政院經建會委員會議29日通過「加強數位內容產業發展推動方案」,這項方案旨在建構台灣成為亞太地區數位內容設計、開發與製作中樞,並帶動週邊衍生性知識型產業發展,經濟部技術處資料顯示,台灣數位內容產業,包括多媒體工具、寬頻網路內容服務、無線通訊網路內容服務及電子商務等,相關產值在90年達133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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