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建會審查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相關草案,其中有關彩色平面顯示裝置部分,為鼓勵TFT-LCD(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七代以上廠房進行合併,原草案計畫訂定第七代廠以上,其生產規模必須達到5、6萬片的門檻,才能適用租稅優惠獎勵。但因業界強烈反彈,認為目前投資仍以效率較高的第五、六代廠為主,政府若訂出七代廠以上需達產能規模門檻,將形成「反獎勵」。經建會最後決定不納入這項門檻限制後讓該案過關,也使推動七代廠合併計畫萌生變數。
此次過關列入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的彩色平面顯示裝置,其新規定為屬LCD(平面顯示器)或PDP(電漿顯示器)者,需具面板前製程,另針對TFT-LCD製程部分也納入廢水回收限制,要求需達七成以上者才能適用租稅優惠。
由於總統府及行政院大力鼓吹國內TFT-LCD業者合併,經建會日前邀集財、經兩部會審新興產業時也將該議題納入討論,經濟部表示,現有已投資的第五、六代廠因產能已相當穩定,業者合併有困難。
因此未來推動合併重心將放在尚未興建的七代廠以上,為鼓勵業者共同投資七代或八代廠,經濟部計畫在新與產業中訂定七代廠以上適用的產能規模門檻。
經濟部原本認為,七代廠以上若明訂產能規模需達到5、6萬片才能適用租稅優惠的門檻,將可促使有意投入七代廠以上的業者,為儘速達到門檻而能相互整併。不過,業者認為,目前業界仍以五、六代廠為主力,政府只對七代廠設門檻,其餘五、六代廠反而未訂門檻,將形成奇怪的「反獎勵」條款,不利業者投資次世代面板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