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因应美中贸易战火延烧以来,已促使台厂加速海外第二生产基地,以及东协国家(ASEAN)为主的区域全面经济夥伴关系协定(RCEP)、跨太平洋夥伴全面进步协定(CPTPP)冲击,对於布局东南亚国家的投资者提供全面性更好的保护。继2017年和2018年分别与菲律宾和印度签署了新版双边投资协定(Bilateral Investment Agreement, BIA)之後,台湾和越南官方也在去(2019)年12月18日签署了新版B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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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和越南官方在2019年12月18日签署了新版BIA,协定中一项禁止实绩要求条款,将禁止越南要求台商必须使用一定比例的越南制产品。 |
该协定中除了同时保护台湾企业直接,或经过第三地间接对越南投资,以及期货、选择权等衍生性金融商品外;还包含确保台越双方投资者,在彼此国家享有平等待遇条款;以及一项禁止实绩要求条款,将禁止越南要求台商必须使用一定比例的越南制产品。
此外,新版BIA具有投资者与国家之间的争端解决机制,以便在未来出现争端时,台湾投资者、政府可以与越南政府进行谈判,寻求援助以解除障碍,若无法在6个月内解决者,即可以进行国际仲裁。并要求越南政府即时发布对其投资法规的任何修订,并解答台湾企业提出的问题,以提高监管透明度。
根据经济部统计,2019年台商在越投资成长爆发。当年前10个月台商赴越投资金额已达12亿美元,年增56%,目前台湾已成为越南第四大投资国,仅次於南韩、日本、新加坡,提高投资保障将带来实质正面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