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於2003年2月公佈危害物質禁用指令(Ro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RoHS),要求2006年7月1日後進口歐洲的電子電機產品一律不得含有鉛、鎘、汞、六價鉻、PBBs及PBDEs等有毒物質。同時國際品牌商,如Sony、HP等,為因應法規,也紛紛訂定自己的環安規範(如SS00259),要求供應商必須提前符合規定。對於電子電機產品中危害物質的含量,並以在每一均勻材質(in each homogeneous material)中的濃度為判定標準。台灣為全球高科技電子產業代工重鎮,所受衝擊自然不言可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