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践以太空科技与产业的发展,行政院于11月25日通过「国家太空中心设置条例」草案,并将送请立法院审议。
为提升太空科技研发能力,执行国家太空政策与计画,同时有效整合国内产、官、学、研资源,科技部拟具「国家太空中心设置条例」草案,共计5章,33条条文,明定国家太空中心为行政法人,协助办理太空相关事务。
未来国家太空中心在科技部监督下,所肩负执行的任务包括:研拟与执行国家太空科技计画、进行太空科技之研发、技术移转及加值应用、促进太空科技之国际合作及交流、受托进行国际太空法制研究、办理国家发射场域之选址、筹设规划及受托营运管理、受托办理载具登录及发射许可审查业务、培育太空科技人才并推广太空科学普及教育,以及太空发展法或相关法规所定事项等。
对于11月22日晚上屏东县牡丹乡旭海部落会议同意科技部设立「短期科研火箭发射场域」,科技部表示感谢旭海部落居民的理解与支持,及牡丹乡公所协助沟通,并承诺尊重部落会议的决议及相关附带条件,非经部落会议同意,不会提供其他单位使用,后续也将依据「短期科研探空火箭发射场域利益分享作业要点」办理。
科技部表示,会督导国家太空中心妥善利用此短期科研火箭发射场域,在既有良好基础之太空科技能量上,持续精进本土太空技术,并培育太空科技接班人才,在未来的太空经济时代,能在全球太空领域占有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