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陆媒体报导指出,英国专利局起草名为“2003版权及其相关权利规章”的法律,它借鉴了欧盟的版权指导原则,目的是用来打击日益猖獗的网络盗版行为,而这一项旨在阻止未经授权的网上音乐、电影与软件交换活动的法律即日起在英国生效。
据了解,英国和奥地利、丹麦、德国、希腊以及意大利等国家一同批准了10个月前提出的版权保护法案。其他九个欧盟成员国,现在仍然对这项法律持中立态度,相关的法律专家表示,虽然批准的情况不太乐观,但至少它在进步。
目前,消费者保护组织、法律专家和行业人士三方对于如何打击盗版、保护消费者权益仍然存在着分歧。行业界视Kazaa一类的在线档案交换活动为偷窃行为,对其采取严厉打击行为。而民运人士则督促立法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自由。在一些国家,如德国,消费者可以将购买的CD复制备份,而在英国,则还没有这样的规定出现。
目前欧盟的成员国间尚未达成一项统一的法规。相关人士表示,国家政府之间可能永远无法达成共识。但欧盟赋予了个别国家是否批准新数字版权管理技术的权力,例如,防止消费者复制CD或DVD的技术。
就英国采取的数字版权法律而言,被许多人认为是欧盟国家中最严厉的。Masons律师事务所的StruanRobertson本月初在一个网站上指责说,英国的法律管得太宽泛了,那些透过免费的档案交换软件或P2P获得共享档案的人都有可能入狱。
但英国专利局的发言人却说,这个法律并不针对个人档案共享行为,而是针对那些最危险的活动,例如大规模的组织性盗版活动。他也同时强调说,个人下载行为可能遭受民事处罚,像责令其支付费用等等,但不会面临入狱或者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