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達4年的電子簽章法,目前正待進入院會進行二、三讀,完成全程法律制訂工作,不過由於面臨立委改選,相關產業界十分憂慮無法在本會期順利完成立法程序。
回溯電子簽章法的立法進程,於1997年時,NII法制推動小組決議由研考會召集相關部會,組成數位簽章法草案研擬小組。在1999年12月時行政院正式審議通過「電子簽章法」草案,送至立法院進行審查,而後立法院則於2000年3月進入一讀審議程序,並於2001年5月23日審議通過委員會協商版本,目前正待進入院會進入二、三讀。
由於電子簽章具有高度技術取向的特質,對於台灣眾多業者及民眾而言,屬於未曾接觸的全新領域,因此電子簽章法有眾多草案版本,包括行政院國草案版本、委員會內協商版本、以及立委鄭寶清、柯建銘等版本,顯見台灣各界對於電子簽章法制訂工作的重視。
由於9月會期等待通過的法案數高達87個,立委本身也十分擔心電子簽章法可能來不及在這一會期審查,但是如果再繼續拖延,立委至時已經進行改選,加上選後忙著組閣,恐怕更沒有心思來進行審議電子簽章法。
對於這種可能發生的情形,經建會財經法制協調服務中心主任何俊輝表示,目前的行政作業已將經發會所提的45個法案中的13個法案,希望優先在下一會期中加速通過,其中也包括電子簽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