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们都喜欢在纸上乱涂鸦、随音乐蹦蹦跳,也喜欢堆积木、数数儿、猜谜语,但随着年纪渐长,在不断前进的人生洪流中一次次被要求选边站。于是,喜欢数学多一点的继续钻研数理生化,其中有一群人最后成了工程师,或研究员,并奉行理性逻辑的生活。

另外有一群人,就是不爱念书、只喜欢做梦。他们不相信死板板的道理,凡事需要亲身体验才相信,过生活依赖的是灵感与直觉。这样的人大都喜欢搞艺术创作,在音乐、戏剧、舞蹈、画画、写作等领域硺磨淬炼自己的技艺与艺境,往往是两袖清风,却又乐在其中。

这两群人,一向是井水不犯河水。和一个画家谈计算机科技,他可能会头昏、想睡觉;要一个工程师拿起画笔画画,或跟着音乐起舞,那就像要他老命一样痛苦。于是,在「科技」与「艺术」的面前,好像有一条鸿沟,很难跨越。

然而,有一个人,双手一捉,将这两者都收入掌心,在其人生的旅程中,靠着这个特质,居然一次又一次地掀动科技产业的革命。这个人,就是贾伯斯。

一开始,他以时代的叛逆者自居,提倡「非同凡想」;结果,他成了引领时代前进的向导,他的产品,从个人计算机、动画、音乐、手机、平板计算机到数字出版,则一一成为市场主流。

这真是一件令人难以置信,却又是铁铮铮的事实:他凭个人的信念与意志,打造了一家苹果公司,而面对苹果,所有对手好像一下子变成了侏罗纪时代的恐龙,毫无招架之力。

这样的一个震撼弹,让全世界都在思考一件事情:除了科技,我还少了什么?

于是,大家想很想了解贾伯斯,让他的传记卖到炙手可热。

当然,这真是一本好书。在作者忠实、细腻且传神的刻画报导中,确实时时出现一些发人深省的句子,足以做为「为何贾伯斯能、别人不能」的解答。

随便举个例,就说iPod好了,为何iPod能做到浪漫与工程的结合、人文及创意与科技的交会、既大胆又简单的设计,让世人为之疯狂,而微软的Zune却做不到呢?

贾伯斯如是说:『年纪愈大,我愈能体会「原动力」的重要。Zune之所以那么蹩脚,是因为微软的人不像我们是真心热爱音乐艺术...』

因此,只谈科技,太过深奥而显得高傲,太过冰冷而难以亲近。科技不能只是科技本身,还要给她温度、给她色彩,让她有血有肉,拥有令人晕眩着迷的丰采。

这对纯科技人来说很难,对纯艺术家或设计师来说也不容易。为何不能这两群人携手合作呢?

在今年的科技美学精品展中,我看见了这件事的发生,许多技术因与设计相遇而变得精彩、发光发热,这条路真该好好地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