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业虽贵为世纪产业,但也因竞争激烈,业者往往在不堪折损之际,使出最为下策的手段-削价竞争,包括电子零组件、DRAM、计算机市场、打印机、扫瞄器、ISP等各式各类业者,几乎最后都难跳脱走上这条「绝路」,连最近热门没多久的TFT-LCD显示器,也传出国内业者将次级品流入市面上,造成严重地破坏市场行情,据悉,与正规产品的差价竟然高达近万元以上。
以商业行为而言,获取最大利润虽为业者或厂商最直接的考虑,但为建全市场机制,就必须思考架构一定的竞争原则,换句话说,要维持市场的正常运作,厂商(卖方)之间彼此的价格制衡,就成了保障消费者(买方)最大权益的必要手段。因此,一般买方(包括中下游业者)在心理上,当然希望卖方竞争激烈一点,因为往往在此节骨眼,大家普遍才有拣到便宜的机会。
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厂商间看似竞争激烈的价格战,可能让消费方在购买产品当下有短暂「值回票价」的感觉,但是等到使用产品过后,大家往往会发现,所购买的产品不是状况百出,不然就是不堪使用的劣质品,如果再稍加以成本换算,不但不是买了便宜货,反而是倒贴地帮不良厂商清库存、销滞货。
其实,不肖业者这种「杀鸡取卵、玉石俱焚」的竞争方式,不但让买方有受骗上当的感觉,也连带影响到正规生产厂商的生计,所谓损人不利已,以此为甚!无怪乎,连「人权指数」为人诟病的中共,都特别颁布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要求所有降价商品都必须使用「降价专用标签和价目表」,同时还得加注降价原因,以防止商家任意削价竞争,破坏市场产销秩序,并保障消费者权益。我国政府当局,亦应尽快拟定相关规范,并彻底有效执行,否则真又应了那句老话--「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