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最新动态
产业快讯
CTIMES/SmartAuto / 新闻 /
kimo面临更改商标与侵权索赔官司
 

【CTIMES / SMARTAUTO ABC_1 报导】    2001年04月18日 星期三

浏览人次:【2059】

国内最大的入口网站「奇摩网站www.kimo.com.tw」,因商标「KIMO」及服务标志「奇摩小子」,申请注册,被经济部智能财产局驳回,官司缠讼近四年,最高行政法院定谳判决,该网站业者精诚信息公司败诉。精诚面临更改商标,以及原商标注册者伸斐创意公司可能发动的商标专用权被侵害的求偿索赔官司。

精诚公司是在86年10月14日,以「KIMO及图」服务标志,指定用于商品及服务分类表第35类的网络广告设计、网页设计、网络营销活动企划及宣传、网络公司广告代理、网络广告电子传送、网络市调、网络广告广告牌及出租服务申请注册,作为该公司申请注册第106081号「奇摩小子及图」服务标志的联合服务标志。

但是,经济部智财局认为,精诚公司所提出的服务标志图样上的KIMO与伸斐创意已注册第89389号「K.I.M.」服务标志外文近似,且指定使用于同一或类似服务的项目,因此依商标法第77条规定,予以核驳。

精诚并强调,该公司所经营的奇摩网站,自始就使用KIMO名称及奇摩小子等图样作为网站标帜,该网站经营至今,每天平均有七、八十万人以上站浏览,KIMO已成知名标帜,根本不会与伸斐的服务标志产生混同误认的可能。

不过合议庭认为,服务标志近似,与是否具知名度是两回事,不在法院对这件商标事件的认定考虑之内。

關鍵字: 入口网站  奇摩网站www.kimo.com.tw  经济部智慧财 
相关新闻
网际网路产业进入稳定成长期
惠普科技获选『最佳企业信息入口网站』首奖
宽带上网用户增加带动影音内容业者发展
联强、Pchome携手进军在线交易
iEXPO2001因特网应用博览会预定10月25日展开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相关讨论
  相关文章
» 微创商机现 Y Combinator模式成功
» 网络用户身份辨识-「单一签入认证」
» 加入开放目录计画
» 网路图书馆与公共版权
» 建构全华文的网络世界 - 中文域名技术


刊登廣告 新聞信箱 读者信箱 著作權聲明 隱私權聲明 本站介紹

Copyright ©1999-2024 远播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Powered by O3  v3.20.1.HK8BO7LAH78STACUKP
地址:台北数位产业园区(digiBlock Taipei) 103台北市大同区承德路三段287-2号A栋204室
电话 (02)2585-5526 #0 转接至总机 /  E-Mail: webmaster@ctime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