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在美日两地起诉对手之后,夏普继续在南韩再次起诉三星。据了解,夏普是于2007年12月12日,以侵害夏普所拥有的液晶技术专利为由,向南韩首尔中央地区法院起诉了三星电子。
这次的诉讼涉及南韩专利第371939号、第740570号和第776988号等共3项专利。这些专利涉及的技术分别为:透过限制液晶分子的排列方式,确保液晶面板大视角的技术;以及透过稳定液晶分子的排列,以达成高亮度和高响应速度的液晶显示技术。
夏普认为前述的三项专利受到侵害,因此提出诉讼要求三星停止在南韩生产与销售这些相关的液晶模块和液晶电视,并必须做出损害金额的赔偿。
夏普于今年2007年8月也在美国起诉了三星。并接着于2007年10月,在日本对日本三星提起相同的诉讼。在日本所提出的诉讼与此次在南韩的诉讼目的一样,都是针对大视角技术和高亮度、高响应速度技术有关的液晶显示专利技术,并要求停止销售相关的液晶模块和液晶电视。至于欧洲市场,目前夏普尚无任何起诉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