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中心的专利策略━专利的申请策略之一:抢占申请日
专利申请有策略吗?不就是就自己的研发基地、生产地区、布局市场提出各国专利申请吗?其实没有那麽单纯!专利的申请策略讲究的是如何以(1)经济的成本、(2)合适的速度、(3)最大可能的保护范围,(4)确保专利权的取得。这期要分享的是确保专利权的取得中有关「抢先申请」的重要性。
能否取得专利权不尽操之在我。竞争对手也在从事类似的产品开发、也在进行专利布局。而专利权常无法取得的原因之一就是已经有相同或类似的创作在我们之前先提出申请,造成我们的申请案丧失了新颖性、进步性等专利要件。但是,公司内部的专利申请流程经常是:(1)RD研发告一段落後提案、(2)企业内部进行提案的审查、(3)委托事务所从事撰稿、准备申请文件、(4)提出申请。这个流程耗时3、4个月是很常见的。如果公司马上就要和投资人介绍新产品构想、叁展、和合作伙伴讨论合作案,这样的延挎更显得格格不入。
上述流程的严格与谨慎确实有其必要,因为专利申请所费不赀、而且如果不能获得发明专利权,创作的内容可能因早期公开而为竞争对手所侦知,哪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但如果有一种方便、便宜、有效、而没有泄漏疑虑的机制,相信技术长们都会有兴趣的:那就是美国专利制度提供的「临时申请案」(provisional application)。
临时案是美国的特殊机制(澳洲也有)。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不对临时案进行审查与授予专利权。申请人需在12月内提交正式申请案,否则视为放弃临时案。没有转换为正式案的临时案的内容不会被USPTO公开,所以没有被早期公开、泄漏的疑虑。再者,转换後的正式案审查时是以其临时案的申请日作为「审查基准日」,也就是只有出现在临时案申请日之前的相同或类似技术才会影响正式案的新颖性、进步性。
换言之,临时案抢占了更早的申请日而有12个月的缓冲,让企业从容进行申请流程、和投资人洽商、叁展、讨论合作案、测试市场反应、精进产品研发等。
好处还不只如此!因为美国不要求临时案符合特定格式,只要书面文件能清楚解释发明的实施并附上图示,临时案可以透过网路自行提出申请(其流程简易,不需委托事务所),甚至以中文提出也可以(当然,转换为正式案时要提出英文翻译)。
更惊人的是,临时案的申请费用标准目前是280美元(约台币8,500元),远低於正式案的约8~10万元(含代理人服务费)。如果是中小企业(职工数低於500人)、非营利机构(如大学),申请费用将折半为140美元。个人申请人更可再折半到70美元。
如果要申请的不是美国专利,那提出美国临时案申请有没有用呢?没有关系,就算没有要申请美国专利,还是可以先提出美国临时案,然後在12个月内以主张国际优先权的方式到其他任何国家提出专利申请。就算未来放弃该临时案,也不会让该优先权的主张失效!
综上所述,美国临时案之於专利申请策略简直好用到难以置信!技术长们应善用此一机制,在产品研发过程中,配合自己的研发进度与roadmap,一有新颖构想,就可令RD自行提出临时案,即便还有若干不完美处、量产的困难、市场接受度等疑虑,但因为临时案的费用低廉,就算放弃损失也不大,更不必顾忌会被公开。但如果真是有价值的创作,临时案抢占的申请日将大幅提升未来正式申请案的获证机会!
(本文作者陈达仁,为台湾大学机械工程学系与工业工程学研究所特聘教授、
智慧财产培训学院(TIPA)共同主持人、台湾大学计量理论与应用研究中心 特约研究员)
(本文共同执笔:管中徽 台湾科技大学 专利研究所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