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表示,外国电商在台湾从事服务、广告、资讯、销售等营利,属我国来源所得就要缴营所税。依规定办理适用净利率30%,全额计算後,再乘以境外企业扣缴率20%,即为本期所需缴交的税率。包括Facebook、Uber、iOS及Android(商店)、Agoda、Amazon。
此外,现有提供国内外订房的境外电商,若交易流程部分在境外,以其所得的「境内利润贡献度」进行查核扣税,若无法清楚认定贡献程度,则以50%作为计算基准。
政府也简化报税流程,以便跨国电商遵循,立委黄国昌也曾在本月质询财政部委员,有关营利与缴税不对等的事项进行讨论,财政部也随即回应检讨。
财政部将於下周将发布跨境电商营所课徵规定,包括已在台登记营业的70间跨境电商皆适用新制。并将以「与我国经济关联性」来认定跨境电商提供的营业行为是否属来自我国所得。
财政部也在日前公告,因交易收款模式不同,目前付款给国外电商平台的民众无法索取统一发票;因此自後年开始,境外电商平台必须开立统一发票给消费大众。
目前也有两种扣除成本费用方式,第一是电商业者出示帐簿、文据,减除真实成本计算所得额。第二,若无法主动提供相关文据,可出示合约,以收入按该主要营业项目适用的同业利润标准计算所得税额,经核定属经营「提供平台服务之电子劳务」者,其净利率以30%计算。
什麽是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是指利用网际网路所进行的商业活动,包括商品交易、广告、服务、资讯提供、金融汇兑、虚拟商城、市场情报与育乐节目贩售等,也就是以电子传递的型态经由网路完成传统交易的模式,包括私人企业内部网路、公司间的商业网路及公众使用的网际网路,都是电子商务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