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COVID-19疫情肆虐之後的整體環境,運用通訊及數位科技來提升醫療照護效能及可近性,進而提升民眾醫療近便性和守護民眾健康資訊安全,已成為未來醫療新常態發展的要徑。衛福部於今(22)日發布修正通訊診察治療辦法,在搭配中央健康保險署計畫及經地方政府衛生局審查核准把關下,擴大特殊情形病人適用範圍、放寬開立處方箋、增加得以通訊方式提供的醫療服務項目,並且同時強化資通安全規範,預估受惠民眾可達到247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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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發布修正通訊診察治療辦法,提升醫療近便性,將於7月1日開始實施。 |
通訊診察治療辦法的修正重點
一、新增5種特殊情形,包含「慢性病照護計畫收案病人」、「疾病末期照護」、「矯正機關收容照護」、「行動不便照護」及「災害、傳染病或其他重大變故照護」。
二、有條件開放醫師以通訊方式提供醫療服務得以開立處方,以提供更完整的醫療服務。
三、增加醫師得透過通訊方式提供的醫療服務項目,包含醫療諮詢、會診、精神科心理治療,以及開立檢查、檢驗單等。
四、規範當醫師評估病患情況不適合以通訊提供醫療服務時,可不施行,並建議病人以其他適當方式就醫,以確保病人安全。
五、強化通訊診療資通訊技術或設備之資通安全規範。
另外,關於資訊系統涉及病歷資料的傳輸、 交換、儲存或開立處方、檢查、 檢驗單者是否皆能符合資安規範,成為線上看病個資安全的疑慮,包括具備個人身分驗證機制、 具備資料傳輸加密機制 、符合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委託建置及管理資料的廠商具備資訊安全標準驗證,將成為各家廠商在醫療服務上必須遵循的重要準則及勝出的關鍵。
本辦法預計於7月1日開始實施,衛福部將積極對於虛擬健保卡、電子處方箋、藥品交付、全民健康保險相關計畫及資安驗證標準公告等措施,加以更完善、詳實的規劃及準備,確保順利實施通訊診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