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NII小组召集人、政务委员杨世缄昨日指出,网
路公司主管机关应为工业局,有关上柜申请方面,可以
适用高科技产业当中的软件公司上柜规定,由工业局审
核、出具保证。针对国内网络公司频频抱怨网络公司主
管机关不明、国内法令落伍一事,杨世缄昨日在参加蕃
薯藤改版发表会后,接受记者访问时指出,网络公司基
本上是软件公司,可以比照适合高科技类上市、上柜规
定,先向工业局提出申请、由专家评审推荐,可以不必
受到公司业绩须连续三年有盈余等种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