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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互联网广告 北京设「法」管制
 

【CTIMES / SMARTAUTO ABC_1 报导】    2001年05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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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网络广告的监督与管,北京市工商局建立《北京市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除了企业主在自己的网站上推销自己的产品广告符合经营范围外,其实欲刊登网络广告者,都得事前到市工商局申请办理广告经营登记,并需提交一系列证明文件。

根据大陆媒体报导,北京市工商局订定的《北京市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于于五月正式严格执行,这项管理办法建立之因是规范网络广告的内容和活动,以达到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除了企业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布自己的商品或服务是属于合法之外,这项网络广告管理暂行法规范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设计、制作、发布网络广告,都应当到市工商局申请办理广告经营登记,并需提交一系列证明文件;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则不得为他人设计、制作、发布网络广告。

  

關鍵字: 北京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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