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電腦最近提出的新商標申請案,其中四項商標申請註冊「Mobile Me」這個名稱。這些申請涵蓋的領域包括電腦服務、透過區域或廣域通訊網路提供音樂、可攜式數位電子裝置與軟體、以及電訊服務。
蘋果在去年九月時,曾與Motorola合作推出Rokr來跨足手機市場,它可以透過蘋果頗受歡迎的iTunes音樂商店購買音樂來播放。由於這隻手機只能存放至多100首歌曲,因此不是很受歡迎。相比之下,iPod則可以容納多達數千首音樂。
有分析師表示,蘋果推出iPod手機是要彌補iPod的不足,而不是要加以取代。提出商標申請顯然表示蘋果正在開發某樣產品,只是目前無法確定。
此外網路上的一些推測表示,蘋果已經向現有的電信業者承租蜂巢式頻譜,成為所謂的行動虛擬網路業者。例如ESPN就打算透過這項蜂巢式服務提供以運動為主的內容。但蘋果卻不太可能採相同的模式,因為它並不製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