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由於全球各地對保護智慧財產權的觀念日益重視,有關科技與產品專利權的議題成為電子產業界的熱門焦點之一,除了常見廠商之間因專利侵權問題相互控告的情況,日本接連傳出多起半導體大廠離職員工向老東家索賠專利技術權利金的案件,也讓研發專利權究竟屬於公司或個人的爭議浮出檯面。
在這些案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今年1月東京地方法院判決日本日亞化學工業公司,必須支付200億日圓給該公司發明藍光LED的離職員工中村修二,創下了賠償權利金的最高紀錄;法官針對此案件提出說明表示,日亞化學因藍光LED之發明至少獲利1200億日圓,而其中應有一半(600億日圓)屬於發明人,但中村僅要求200億日圓的權利,因此法院判決日亞化學必須付出此一代價。
該判決的公佈,對於在發明藍光LED當時只獲得2萬元獎金的中村是一大勝利,也激勵了其他日本廠商員工爭取權利的勇氣;日立製作所前員工,因發明CD讀取裝置向日立要求2億5000萬日圓權利金,獲賠1億6500萬;半導體大廠東芝(Toshiba)的一名離職員工,亦透過法律途徑向東芝追討10億日圓(約910萬美元)的快閃記憶體(Flash)研發權利金;而在東芝案件之前,也曾有三菱電機離職員工,向公司追討2億日圓快閃記憶體權利金的類似事件。
據外電報導指出,在日本的傳統企業文化中,員工在職期間的研發成果依慣例被認定屬於公司所有,發明專利技術或產品的員工僅能獲得公司頒發的微薄獎金,若其後該專利技術或產品產生龐大利潤,發明人也只能乾瞪眼。以上的案件,讓向來循規蹈矩的日本企業員工開始重視自身權利,日本企業主則開始思索,是否過去對於公司專利權的策略隨著智慧財產權議題的抬頭,也必須有所調整。
國內的IC設計業者在專利申請的腳步上,較歐、美、日等先進國家晚,但近年來為競逐國際市場、提升競爭力,各家設計業者也開始重視專利權的相關問題,除鼓勵公司內部研發團隊提出專利案件,也積極建置公司內部的專利知識庫,或尋求專利法律相關專業人士的支援。針對日本業者與員工之間因為專利權歸屬產生爭議的問題,業界人士表示,目前對於研發團隊所提出的專利案,設計業者多會與員工達成協議,以簽署讓渡書等方式來釐清專利權的歸屬的問題,並透過高額獎金、分紅制度等方法,讓研發人員也能與公司同享研發成果所帶來的利潤,因此應該不會發生類似日本的爭議案件。
與日本業者專利技術動輒上千億日幣的龐大獲利相較,國內的IC設計業專利技術或許“微不足道”,也很難發生像日本員工索賠高額權利金的問題,但對台灣IC產業界來說,日本的案例卻是珍貴的借鏡。過去台灣工程師對於自身研發成果可獲得的權利多較不注重,像日本員工為爭取權利與公司對簿公堂的狀況當然不是國內樂見的現象,但或許能鼓勵台灣研發人員對智慧產出多一份關注與投入,並讓業者更重視與研發團隊間的合作關係建立與員工福利,而藉此刺激我國業界的研發風氣,提升整體競爭力。專利可說是業者與員工結合彼此力量共同創造的資產,台灣未來在此一方面的發展情況,值得持續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