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Over The Top)原是運動術語,意思是「過頂傳球」,但現在也用於資通訊產業,OTT STB(視訊機頂盒)指的是不倚賴營運商特別佈建的專屬播送網路,包含衛星、地面、纜線等,而使用一般的Internet來收視,且上網費用、頻寬快慢由終端消費者自行負責,由於頻寬快慢不一,因此也透過串流、緩衝等技術補強。

各種方案搶灘網路電視市場
各種方案搶灘網路電視市場

以美國而言,OTT收視已開始逐漸取代有線電視,有線電視的退租戶愈來愈多,而OTT收視戶也愈來愈多,更重要的是,OTT收視不單是分餅,也有造餅效果,美國總收視戶數是微增的,表示過去有人完全不看電視的,現在開始改看OTT視訊。有趣的是,OTT收視卻鮮少取代衛星電視。

而美國目前最常見的OTT STB,莫過於Apple的Apple TV與Roku公司的Roku系列產品,前者已累積出貨達1,200萬台(自2007年),後者各型款加總的累積出貨也達800萬台(自2008年),NPD更調查,兩業者已佔美國OTT STB銷售的80%。

TV Stick來搶市

Apple TV為盒狀的OTT STB,Roku也多為盒狀,但2012年Roku推出更小型的條狀STB,稱為Roku Streaming Stick,以及2013年Google推出也是條狀的Chromecast,使收視裝置除Box型外,也出現Stick型(或稱Dongle型)的選項,且價位更低。

而2014年Amazon也加入戰局,推出Fire TV,且與Apple TV、Roku不同的,Fire TV可選購遊戲控制器,言下之意可充當輕量型的電視遊樂器,簡言之將打入Micro Console市場,即平價的Game Console裝置。

相對地,Apple TV只強調將iPhone/iPad的遊戲畫面傳送到電視上,Roku則完全不談論遊戲,而是更專注提供更多電視頻道給消費者。

而Google方面,雖然過去的Google TV相當失敗,以及Nexus Q幾乎曇花一現,但Google依然嘗試推出Box的OTT產品,Google I/O 2014上宣佈將與合作夥伴推出Android TV(已知是華碩ASUS、三星Samsung),很明顯Google不滿足於Stick型的Chromecast熱銷(因僅35美元),依然會推出Box產品。

Internet TV鎖定預裝市場

除了Box、Stick外,尚有一種作法是直接在TV內整合OTT收視的功效電路,即TV一買回家不需要外接盒、外接條,只要TV能連上Internet,就可以開始OTT收視。

過去2010年Google與Sony合作過,直接在Sony TV中內建Google TV功效,但一年即告失敗,銷售不如預期。而產業也盛傳Apple會推出內建OTT收視功效的大吋數Apple TV,然而至今都沒有兌現。

至於Roku,Roku已推出Roku TV,但Roku TV嚴格而論不全然是Roku官方的產品,而是與大陸電視製造商TCL、海信集團(HiSense)合作推行,由於大陸業者期望將電視銷售至美國市場,但卻缺乏功效特色,難以與市場既有業者競爭,因此與Roku合作,在美國銷售購回即可看Roku節目的TV。

綜合上述,OTT STB可分出四個層次,高規的Box可兼任Micro Console角色,中規的Box仍在收視,低規的Stick則訴求低價搶市,以及直接內建到TV內等,前三者為後裝市場(After Market),最後為預裝(Preinstall)市場。

而無論Apple、Roku(前身來自Netflix)、Google、Amazon等均是知名業者,但尚有一些大陸業者或白牌業者也積極搶市,如快播小方、小米盒等,品牌、型款、數量均相當大,難以詳整調查。

受益晶片商

最後也談論OTT TV/OTT Box/OTT Stick興起後的受益晶片商,電視估為聯發科(MediaTek),畢竟其電視晶片市佔率第一,Box則不一定,Apple用自家晶片,Google尚未知,Fire TV則用高通(Qualcomm),Roku各系列幾乎則用博通(Broadcom)。

至於Stick則讓大陸晶片有興起機會,如晶晨(AMLogic)、全志(Allwinner)、瑞新微(Rockchip)等,事實上此三家業者也是大陸白牌平板電腦的主要晶片供應商,不過在Google推出Chromecast且確定要推展Android TV後,這類非Google官方認可的Android Box/Stick能否存續,將是一大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