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外國電商在台灣從事服務、廣告、資訊、銷售等營利,屬我國來源所得就要繳營所稅。依規定辦理適用淨利率30%,全額計算後,再乘以境外企業扣繳率20%,即為本期所需繳交的稅率。包括Facebook、Uber、iOS及Android(商店)、Agoda、Amazon。
此外,現有提供國內外訂房的境外電商,若交易流程部分在境外,以其所得的「境內利潤貢獻度」進行查核扣稅,若無法清楚認定貢獻程度,則以50%作為計算基準。
政府也簡化報稅流程,以便跨國電商遵循,立委黃國昌也曾在本月質詢財政部委員,有關營利與繳稅不對等的事項進行討論,財政部也隨即回應檢討。
財政部將於下周將發佈跨境電商營所課徵規定,包括已在台登記營業的70間跨境電商皆適用新制。並將以「與我國經濟關聯性」來認定跨境電商提供的營業行為是否屬來自我國所得。
財政部也在日前公告,因交易收款模式不同,目前付款給國外電商平台的民眾無法索取統一發票;因此自後年開始,境外電商平台必須開立統一發票給消費大眾。
目前也有兩種扣除成本費用方式,第一是電商業者出示帳簿、文據,減除真實成本計算所得額。第二,若無法主動提供相關文據,可出示合約,以收入按該主要營業項目適用的同業利潤標準計算所得稅額,經核定屬經營「提供平台服務之電子勞務」者,其淨利率以30%計算。
什麼是電子商務?
電子商務是指利用網際網路所進行的商業活動,包括商品交易、廣告、服務、資訊提供、金融匯兌、虛擬商城、市場情報與育樂節目販售等,也就是以電子傳遞的型態經由網路完成傳統交易的模式,包括私人企業內部網路、公司間的商業網路及公眾使用的網際網路,都是電子商務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