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亞今日宣布,,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已在2019年1月10日作成三則判決,認定億光電子(中國)有限公司及其經銷商,侵害日亞之中國第97196762.8號專利(即「YAG專利」)。前開判決係針對日亞在2016年3月所提起之訴訟。
於其中二則判決,法院皆命億光中國應給付日亞人民幣100萬元之損害賠償與人民幣25萬元之合理訴訟費用;上述損害賠償為中國專利法所定法定賠償額之最高額。至於另一則僅以經銷商為被告之判決中,法院判命經銷商需給付日亞人民幣50萬元之損害賠償及人民幣20萬元之合理訴訟費用。綜上,億光中國及其經銷商應賠償日亞之總金額為人民幣320萬元。
該三則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判決之系爭白光LED產品型號為67-21UMC/S3031/TR8/LT、334-15/T1C1-4VXC-L (ES),與67-21S/KK2C-H6565M41N42936Z6/2T。
此外,日亞亦於2018年年底,在YAG專利有效性戰役中獲得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之勝訴判決,再次確認YAG專利於中國之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