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日亞)於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對汽車售後市場的零件經銷商IPF株式會社(IPF)提起專利侵權訴訟,請求禁制令及損害賠償。
日亞於上開訴訟中主張的侵權物為LED頭燈燈泡(產品型號:301HLB2),其裝載IPF與台灣LED製造商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開發之LED產品(如下方照片所示)。日亞主張該LED產品侵害其在日本所取得之LED封裝結構專利JP5526782。
上開專利所涉技術係使用在高功率LED領域之重要科技;日亞於台灣、美國、中國、南韓、德國、英國、法國、荷蘭、義大利、俄羅斯與印度均擁有相關專利。
日亞致力於保護其擁有之專利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將在適當且必要時,於任何國家對侵權人採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