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飛凌科技有限公司與茂德科技達成協議關,授權給茂德的英飛凌DRAM技術授。對於2000年所簽訂S17至S12的合約協議,現經修改,仍然有效。
根據合約,茂德可持續使用英飛凌授權的技術生產及經銷產品,並以其發展自有的製程與產品。對於使用英飛凌技術的授權,茂德將在2006年4月30日前分四期付予英飛凌1億5千6百萬元美金,其中包括之前英飛凌向茂德購買DRAM產品應支付的3千6百萬元美金將一併沖銷。
雙方之前對於合約授權所產生的不合已達成共識。所有由雙方提出的聲明,包括訴訟、仲裁或其他的控訴,都將撤銷。英飛凌將於2004年12月31日前認列相關的合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