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的數位相機壞了,看不見。
其他功能都好好的,閃光燈可以,相機選單功能沒問題,電源供應也OK,就是顯示畫面一片黑,也沒辦法預覽照片,什麼也看不見。
原來,數位相機看不見了,其他功能也不行了。
東西再怎麼包裝,還是要以實用性為依歸。要先具備可以使用的功能,才能有創造附加價值的空間。汽車要能跑,房子要能住,食品要能吃,衣服要能穿,顯示要能看,都是一樣的道理。
就像眼睛,讓我們看得見這彩色而立體的花花世界。看見了,就能夠在自然世界裡趨吉避凶,然後記憶、思考和判斷,進一步產生社會交往。所以看見是人類社會活動的根源。
但久而久之,因為看見,人的心思卻也跟著複雜而難以捉摸。自己看見了,不見得其他人都看得見;就算大家都看到了,感受想法也不是那麼一致;我說看見了什麼,其他人可不這麼認為。見山是山,見山不是山,見山又是山,原來真的要「看見」,並非那麼容易,不是光靠眼睛的器官功能就可以的。
後來,有了光電科技的輔佐,我們眼睛能看見的景象,更可以保留、複製、進而傳遞開來。「顯示」讓我們把看見這件事,變得更有想像力和渲染力。於是,我們創造了有別於外部自然的影像世界,把剎那一瞬間轉化為永恆,將曾經的片段滲透蔓延到現在與未來。
在這裡,看見不僅成為分享經驗的素材、幫助記憶的工具、改變人際關係的籌碼,甚至是代表過去「真相」的憑據。有時候,這遠比我們在現場眼見為憑還具說服力,但更多的時候,「真相」卻離我們越來越遠而模糊。
到現在,「看見」已是稀鬆平常的必然,怎麼樣去進一步「顯示」出趨近於最「真實」的景象,反倒成為趨之若鶩的潮流。除了不斷追求更高解析度的畫質外,OLED要讓顯示色彩更飽和鮮明;3D顯示是要讓我們從平面回歸到立體的原點;電子紙是要減少紙張的浪費,讓我們的眼睛減輕負擔地輕鬆閱讀:夜間辨識讓我們在黑暗中更能夠辨別方位。為了「擬真」,新技術如雨後春筍般冒出,讓人感到驚豔,也讓人眼花撩亂。
但就像我的數位相機一樣,再多再炫的功能,看不見了,什麼都沒用。原來,最簡單直觀的感受,是最不引人注意的,卻也是最得來不易的。
看見,當然是造物主給我們最寶貴的禮物之一。但真正能夠「看見」,其實是感受、理解和體會他人,更進一步地,能夠願意「看見」自己,這才是造物主給我們最重要的恩賜。如何去看見、顯示或擬真並不是重點,透過這些你/妳要訴說什麼故事和心情,告訴我們你/妳「看見」了什麼,或許才是能歷久彌新的初衷。
數位相機看不見了,可以再買換個新的。若是我們自己看不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