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數位化應用後的無線電頻道,照理可以較容易地解決頻道不足與干擾的問題。事實上,問題並非那麼單純,隨著科技的發展,業者越來越需要在無線電傳輸方面尋求更多創新發展的機會,特別是政府所掌握限制的無線電頻道,很多都無法有效的利用,而目前免執照的頻道帶(ISM─11GHz以下給工業、科學及醫療上使用的部份),早已擁擠不堪。所以最近美國主要領導業者,就向布希政府反應必須重新整理與分配無線電頻道,以利科技與經濟上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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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WiMax的發展來說,雖然IEEE 802.16規範在10~66 GHz,也有在11GHz以下的免執照部份(主要是在5-6 GHz之間),免執照的部份給新興的網路業者很大的機會,因為不用先取得執照,業者得以快速且低成本的方式佈建WiMax 網路,而不一定要靠既有的固網業者或行動電信廠商。然而這樣子,相互干擾重疊的問題也來了,理論上可以用資源共享管理的方式來解決 (Radio Resource Management, RRM),還有其它技術上的避開干擾,但都會造成效率上的折扣,如果要維護市場上更公平的競爭,勢必要有新的法規與政策。
就如同WLAN的規定一樣,每一個國家地區也都不同,美、日、韓與北歐等國採取完全開放的政策,英法等國則限制甚多,台灣則以低度管理的方式來因應,例如一般網咖或室內公共空間可以免執照的提供WLAN服務,但室外或以對價方式經營的業者就必須是領有執照的業者,像WiFly。當然,因為妥善的管理,就不會因為太多業者加入而造成過多重疊與干擾,進而影響通訊品質,不過科技的進步很快,數位化的應用往往可以超越原來的設想與限制。所以,美國已開始進行低功率無線通訊技術與頻譜使用效率之間相互影響的研究,以便能配合目前無線通訊技術發展迅速的同時,相關法令也能加以配合,讓無線電頻譜使用更自由,甚至完全開放。
在實際的運作上而言,無線電頻道的重新整理與分配仍舊緩不濟急,因此放寬無線電頻道的執照申請倒是馬上可以實施的策略。美國的領導業者,就建議FCC放寬無線執照申請的條件,讓業者們能更彈性的使用這些頻道以提供新的服務,例如製造商在生產基地台設備時,就可以定好業界的標準,讓不同的基地台間能互相溝通分配頻道的應用資源,這猶如無線電資源的自律行動,如此主管單位就不必太傷腦筋,從而讓無線電資源做更多妥善的利用。
今年5月FCC就計畫釋出飛航商務上的無線頻道,以提供業者經營客機上的無線寬頻上網服務,如果成行,將來的行動手機就可以直接在飛行途中,自由的收發資料、語音,乃至視訊內容,對於長時、長途旅行的人士將會更方便,且無線電波資源的應用也將邁向另一境界。這當然是對數位化技術的一種肯定,數位化由於能夠解決頻道的妥善利用,又能保護收發訊息的隱密性,使得「內外」都不受干擾,飛航安全就沒有顧慮,許多的限制就能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