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偶然機會下,CTIMES參與今年4月19日由《有物報告》所主辦的「新媒體高峰會」,我個人也全程聽完所有場次的演講與座談。由於舉辦的日期剛好在「太陽花學運」之後,許多傳統或新世代的媒體工作者,無不感受到學運期間所帶來的新媒體震撼。學生們運用各種新媒介來做組織動員與資訊交流,許多主流媒體只能緊跟在後做馬後炮,媒體經營一時危機四伏矣;這也使得本次研討會獲得熱烈的參與與回響,大家都希望對未來新媒體能進一步的了解與掌握。

DNA是一種媒介物質,同時也隱含了所有訊息。
DNA是一種媒介物質,同時也隱含了所有訊息。

與會演講者所談到的新媒體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承認新媒體互動平台的重要性。但對於是否應該主導內容編輯或訊息篩選,則呈現傳統媒體與網路平台經營者不同的觀點與路線之爭。新媒體工作者強調內容由使用者共創提供,也由使用者隨意選擇;但傳統媒體則強調媒體立場與專業報導的原則。不過,大致上都同意應該交互運用,因為媒體工作者所面對的是「C世代」使用者。

大家對「C世代」的定義不盡相同,C的字源是什麼也不重要,因為C所代表的大體上就是一種新科技、新媒體的創新發展與使用習慣。身為C世代媒體的CTIMES,深知科技產業的發展動向,也了解媒介即訊息的傳播意義,但我們並非科技決定論者,反而是科技與人文完整結合的倡導者,所謂「連結科技,觸動人心」就是這個意思。下面就來談談我們所體認的媒體與媒介:

媒體沒有新舊

大概在20年前,為了推廣BBS、Internet與Shareware的觀念,我參與創辦了「新新媒體工作室」,並再創辦HOPENET光碟月刊等傳統媒體,強調結合靜態、動態與交互資訊的媒介結合。而今參加「新媒體高峰會」真有一種不知道是回到過去,還是邁向未來般的錯覺。

如果說,當年以新媒體(平面媒體)來傳播我們習慣經營的網路媒體,那麼網路媒體相對而言就變成是舊媒體或傳統媒體了;現在許多網路媒體取代了平面媒體的地位,所以網路媒體又變成新媒體了?所以,媒體並沒有新舊的問題,只有視需要的考量與現實上的因素。

媒體不等於媒介

以一般的定義而言,媒體或媒介並沒有什麼分別,本次與會的媒體工作者也多在此糾纏不清,大都只感受到新科技的威力而徬徨不已,有的強調影音整合、有的強調社群平台,有的只想打破壟斷。事實上,應該把媒體與媒介分開來看,才能夠正確的對待它們。

媒體(Media)的原始英文字義的確有媒介物的意思,所以媒體是一種媒介,廣義而言當然是站得住腳的,但媒體經營者必然有一定的立場性、組織性與倫理意識,這與單純的媒介物當然有很大的差別。所以,媒體指的應該是有主權、有意識與獨立性的傳播個體,從大的媒體集團到一個人的部落格皆然。

媒介的英文字最好改用vehicle(載具)這個字,vehicle有傳播媒介、工具、手段的意思。因為媒介只是單純的介質,任何媒介用OSI七層架構的模型來說明就足足有餘,不管多麼複雜或先進的通訊方式都是為了有效與確實的傳達而已。

終歸而言,媒體指的是有情識的傳播個體,而媒介是無情識的傳播介質。媒介固然依附於媒體之中,但媒體得以自由與自然地選擇新媒介,不需要受制於媒介的影響或威脅。

媒介即訊息 訊息即媒介

電子科技對於媒介的影響的確既深遠又廣大,這可以說是數位化處理的「易簡之道」,一切化為簡單的0與1訊號,反而能得天下之至理,不僅有功,且可大可久。傳播學大師麥克魯漢甚至因此提出了所謂「媒介即訊息」的傳播學理論,媒介即訊息從某個角度來看固然沒有錯,但不免有科技決定論的偏頗,電子科技終究還是由人為所創造,而人的行為基本上就是各種訊號、訊息所串接起來的。例如DNA(去氧核糖核酸)片段,就是一種媒介物質,但其中也隱含了所有行為訊息,即一般所謂的DNA密碼。

所以,反過來應該說:「訊息即媒介」,這一點倒是大家都沒有去注意與提倡的東西。訊息即媒介的理論基礎,說起來可能很奧妙,但實際想一想則很簡單,現在的科學已能證明物質是由零質量的粒子交互作用而產生,零質量的粒子(微中子)可以說就是一種心念或心力,心念則是最基本的訊息,而由難以估計的心念(訊息)聚合就想像(架構)成了這個物質環境或媒介。

最後,應該還是要回歸到媒體本身來看,媒體是一個有主權的個體,過去的媒體需要組織許多有志之士來眾志成城,但現代的媒介在不斷地創新整合之後,媒體的經營與組織也應該要有所改變。這些有志之士也許遠在天邊,也許近在眼前,但仍需持續號召,有志之士可以把他當作一種虛擬媒介來看待,而許多實體媒介則可以把它當作共襄盛舉的有志之士吧。

在CTIMES的科技眼光中,媒介不僅是即訊息,同時也是即行為與即功能的表現,而媒體的理念或議題則是每一波媒介聚合的基礎,但要記得「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