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江宜樺在一項創業競賽活動中指出,要打破台灣經濟上的「悶局」,在招商引資之外,也要做到轉型創新。江揆強調,創意是台灣的優勢,如果能夠持續發揮,就能保有經濟上的領先地位,也才能增加工作機會,提升勞工薪資。因此政府一定會協助年輕人發展創意,進而轉換成產品、創造品牌,攻佔國際供應鏈中的重要位置。

國內從創新到創業的環境中似乎出了一些問題(Source: startupbusinesshub.com)
國內從創新到創業的環境中似乎出了一些問題(Source: startupbusinesshub.com)

協助青年創業的確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工作,但近年來許多部會也推出各類型的創業競賽或大大小小的育成中心推動計畫,但成效並不是很理想,顯然國內的創新到創業的環境中出了一些問題,如何思考關鍵要因以謀求解決之道,絕對比推出更多的創業競賽更重要。

美國國家創投協會曾指出,創業投資機制是全美,甚至全球經濟發展之重要驅動引擎之一。多年來創投業促進了國民就業、創新發明、科技進展、提升美國的國際競爭力且增加了稅收。英國經濟學人雜誌亦指出,在產業當中創業投資相關活動越活躍,產業的創新程度與申請專利的數量也就相對越多,意味產業創新仍然需要創投業者一定程度的協助。

而根據統計,過去三十年台灣上市櫃的企業,平均每三家中就有一家獲得創投的資金與協助;此外透過政府國發基金拋磚引玉式的策略性投入近百億資金,促成帶動相關創投業等2500億的總投資金額,對我國產業發展也有相當的貢獻。換言之,以台灣過去三十年資訊電子等高科技產業所創造的產業榮景,包括創造財富及增加就業及政府稅收等,創投產業也扮演了一定程度的角色,如何重振創投的功能,以協助新創企業的發展,實乃當務之急。

觀察近幾年創投產業的發展,的確面臨了一些困境。包括受全球經濟景氣不佳影響,市場對創投投資效益及預期持觀望保守態度,不僅資金募集不易,優質投資標的數量也大幅降低;此外,股市本益比向下調整,資本市場低迷,資金不易退出;而創投擔任董監事股票集保及創投股東鎖股法令規定,也墊高了資金退出障礙。唯有積極改善這些產業環境及法規面的問題,才有機會大幅提升創業創新的績效。以下是幾點建議:

首先,新創企業需要技術,除了鼓勵法人等相關研究單位應更積極的結合學研機構開發新產品及新服務之外,技術專案移轉民間的機制也應更商業化及彈性化;而現行法規對技術股作價限制頗多,如何鬆綁,並思考解除無形資產技術作價取得新創事業股權之課稅限制、取消股票十元面額限制可行性,也需要有關單位儘速研議解決。

其次,在創投資金活水方面,除研究四大基金是否可在一定配套下投資創投事業之外,也應思考如何引進海外資金,以及是否考量全面開放陸資比照外資投資的方案,以活絡台灣整體產業的發展。

最後,由於相關政策法規對於早期投資的一些限制與問題,如對早期天使投資人設限過高、基金中對所投資早期公司的評價方式因採IFRS,非以成本法評價導致淨值過低、投資人資金退出困難等問題,導致創投投資早期公司的金額及數量銳減,如何改善,也需政府相關單位速謀對策,以使新創企業能夠得到充分的協助!

(作者詹文男博士現任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MIC)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