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银科技(HIWIN)因天津罗升公司于2013年借故停止支付货款,遂于2013年11月7日对天津罗升提起货款及迟延利息之债权请求民事诉讼。 2014年12月22日,获天津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胜诉(一审),天津罗升应支付上银货款759.6万美元及支付迟延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利率1.5倍计算),并驳回天津罗升全部反诉请求。惟天津罗升公司不服,随后向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7月21日,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终审),上银科技胜诉,驳回天津罗升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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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对天津罗升债权诉讼案获胜诉。 |
上银科技与天津罗升公司合作近十五年,一直以诚信为本,扶植天津罗升成为上银产品的主要经销商,该公司的营业额也逐年大幅成长,上银科技除协助其拓展业务给予支援外,亦经常派遣业务、制造及研发人员协助其教育训练,提供售前及售后服务。讵料天津罗升因与其原员工离职创业之纠纷,借故停止偿还到期货款,上银科技只好提告以维护股东权益。
为服务广大的中国客户,上银科技在苏州工业园区内,设立基地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4公顷)兴建营运总部一栋、研发中心一栋、精密制造中心与物流中心一栋,及其他必要之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约为60,000平方米,于2016年3月29日举行动土典礼,预计2017年完工。 (编辑部陈复霞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