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不敵景氣衝擊,北電在本週三(1/15)主動聲請破產保護,在消息傳出後,多項針對台灣網通產業的負面傳聞與猜測充斥市場。對此,北電旋即發布聲明稿。其聲明如下:
為了強化企業的永續經營,北電正不斷地積極進行企業改組與財務重整。藉由這項積極計畫,北電將得以妥善處理各項成本與債務事宜、有效地調整營運、並以更具時效的方式集中策略發展重心。目前北電仍保持著正常的營運,對耕耘台灣市場的承諾並沒有改變,業務狀況亦未受影響。我們將持續全力提升股東利益,期許能打造出一個更專注、財務狀況穩固、且具競爭力的公司。
此外,北電並指出,北電的狀況並非外界所傳的破產,而是援引美國《破產法》第11章的聲請破產保護。
北電表示,援引《破產法》第11章聲請破產保護,經法院核准後,債務公司可持續維持正常營運,管理階層人員不會被更換或干涉管理,公司的股票與債券也可在市場繼續進行交易,惟該債務公司須透過企業改組或財務重整的方式,爭取重新獲利。若是重組計畫成功,債務公司將可聲請解除該項保護。若是依據美國《破產法》第7章聲請破產,債務公司的全部業務必須完全停止,由破產財產託管人進行清算公司資產,所得資金用以償還公司對債權人及投資人的債務。
北電強調,由於北電主動選擇按照美國《破產法》第11章聲請破產保護,而非第7章,因此日常營運將不受影響,更可協助落實北電目前正進行的企業重整計畫、舒緩緊迫的債務及成本結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