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於3月底宣布即將推出儲存容量高達1GB的免費網路電子郵件信箱服務Gmail,不料卻引起隱私權保護團體的疑慮和反彈。加州參議院針對此顧慮事先立法防堵,27日通過了因Google新Gmail電子郵件服務而制定的法案,嚴加限制電子郵件服務商為廣告和其他目的掃瞄用戶的通信內容。
Google宣稱,Gmail服務將改造電子郵件技術,以可搜尋的資料庫架構取代傳統的檔案夾系統。但批評者擔心,Gmail可能造成消費大隱私曝光的風險。Gmail提供超大容量儲存空間,意味消費者或許永遠不必刪除電子郵件,但卻累積出大量的個人通信資料庫,有可能遭警調人員或其他外部人士窺視。其次,Google計劃在郵件裡附加與郵件內文有關聯的廣告,因此用戶必須同意讓該公司掃瞄信件內文,以取得關鍵字。
該條款原本要求電子郵件服務商在掃瞄內傳郵件之前,必須事先取得寄件人的同意。但在法案通過前經修正,這條重要條款已被刪除。法案起草人民主黨籍參議員Liz Figueroa說,法案提出的目的在於確保民眾最私密的通訊能保有其私密性。此外,法案也訂定一些例外條款來支持反垃圾郵件和篩除電腦病毒。
法案明文允許電子郵件和即時傳訊服務商掃瞄訊息內容以刊登廣告,但前提是業者必須遵守有關資料如何使用的某些限制。根據該法案,從電子郵件搜集得來的資訊不得留存、與第三者分享、或對任何員工或其他「自然人」展示。而且,服務供應商必須應客戶的要求,永久刪除通信內容。Google發布聲明,表示對此法案保持中立立場,並繼續就此法案的問題與Figueroa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