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策會MIC日前公佈一份調查報告指出,台灣消費者採用數位電視服務最主要的動機為「更多的頻道可以選擇」,其次是「希望收看高畫質節目」及「符合未來趨勢」,其中消費力高的族群對於希望收視高畫質節目的需求更高,而網路是消費者蒐集數位電視服務資訊的首要管道。
MIC資深產業分析師姜漢儀表示,消費者對於類比轉換數位的節目內容感受並不太強烈,但對節目頻道權益及每月費用的議題很敏感,業者若要推廣數位電視服務時,必須滿足消費者對「節目內容」與「價格」的敏感度,才比較有可能打動消費者。
MIC並指出,消費者考量選用數位電視服務的主要因素為「穩定的收視品質」和「提供豐富的節目內容」,而「節目內容」與「使用價格」則是潛在使用族群最關心的問題。此外,被業者視為數位電視發展利基的互動功能,反而不是消費者所關心的功能。
對此,姜漢儀表示,數位電視服務目前尚未正式進入消費市場,多數消費者仍是以收看傳統電視的習慣來考量,但當愈來愈多的消費者選用數位電視服務後,互動功能才會逐漸被消費者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