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號:
密碼:
最新動態
產業快訊
CTIMES/SmartAuto / 新聞 /
公平會通過對B2B電子交易規範
對資訊共享協定、買方獨占、排他行為進行規範

【CTIMES/SmartAuto 歐敏銓 報導】   2003年09月12日 星期五

瀏覽人次:【4265】

近年來,我國B2B電子商務市場成長快速,為確保此一新興交易模式能正常運作並發揮最大效益,公平會日前通過「公平交易法對電子市集之規範說明」,就企業間(B2B)電子商務活動中的資訊共享協定、買方獨占、排他行為等三大議題進行規範。市集網站經營者即日起只要有隱匿資訊、不當洩漏資訊、壟斷、排他或運用資訊共享協定進行價格勾結等不當行為,以致影響市場公平交易,都有可能被認為違反公平交易法而受罰。

目前我國主要的電子市集共有55家,不但台塑、遠東集團設有採購網,精密機械、鞋類設計、電子元件等產業,也設有自己的線上交易網。在交易規模上更是快速成長,從90年的達二兆一千億元,今年更將躍升至直逼五兆。

公平會呼籲,電子市集業者應建立以下認知:一、電子市集經營者應維持中立角色,並維持市集適當的開放性;二、妥適制訂市集內的營運規則,以消除公平交易委員會的疑慮;三、應採行有效管理機制,以避免兼具經營者身分的參與者,有不當散播敏感交易資訊的機會;四、維持市集內正當的交易秩序,防止聯合行為或不公平競爭行為產生;五、對於參與者入會資格的限制,應具有實質上的正當理由,並且不得有恣意的排他行為出現;六、電子市集建立或採用某些技術規範與標準時,應避免造成排他或不公平競爭行為。

公平會表示,此項規則適用於B2B電子市集,至於業者對消費者間(B2C)的電子商務問題,則以消保會「電子商務消費者指導綱領」為準。

關鍵字: B2B  公平會 
相關新聞
「2017台北國際電腦展」開放廠商報名
物聯網安全要起飛 B2B應用當先鋒
[評析]COMPUTEX轉型之餘 卻未見更大格局
從台灣產業背景看COMPUTEX定位
B2B「星動計畫」轉型成立公司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相關討論
  相關文章
» C-ITS: LTE-V2X與ETSI ITS-G5比較
» 汽車網路需要深度數據包檢測技術
» 如何導入邊緣服務而不改變核心網路
» Bluetooth Meshing 的新可能
» 切入大數據戰場


刊登廣告 新聞信箱 讀者信箱 著作權聲明 隱私權聲明 本站介紹

Copyright ©1999-2024 遠播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Powered by O3  v3.20.2048.18.188.113.185
地址:台北數位產業園區(digiBlock Taipei) 103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87-2號A棟204室
電話 (02)2585-5526 #0 轉接至總機 /  E-Mail: webmaster@ctime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