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商時報報導,為解決企業界人才需求問題,在業者要求下,行政院院會預計通過「替代役實施條例修正案」,新增役期不超過四年的研發役,讓役男可至民間企業服務。行政院日前已初審完成「替代役實施條例修正」草案,排入行政院本院會的討論中,預計可順利通過。
行政院政務委員許志雄表示,新增的研發役服役期將分為新兵入伍、基礎訓練結訓後到法定役期結束、法定役期到義務役期滿三個階段,在法定役期結束前的待遇均比照一般替代役男,但申請役男的企業需支付的待遇比照一般企業薪資,多出來部分則成立基金專款專用。從法定役期期滿到義務役期滿,這段期間役男支領的待遇則可回歸市場機制,估計可領到約四萬多元的薪資,比一般剛畢業到企業界服務的大學生要高出許多。
由於國內廠商赴大陸投資相當普遍,之前即曾發生過企業界派國防役男赴大陸出差情況,為規範業者將役男派至大陸出差,草案中也明訂廠商若需派役男出國,須先經主管機關同意,以免引發外界爭議。高科技廠商近幾年來不斷要求政府能放寬替代役男赴民間企業工作,此次的替代役修正案,預估將可挹注國內企業的人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