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022)年4月各大媒體報導了一則新聞,稱有一設計公司影射中鋼111年股東會紀念品「精緻鈦ONE戶外型環保餐具」有抄襲之嫌。報導也提及,中鋼的回應稱該紀念品的承製公司也有取得新型專利,故無侵權問題云云。這則新聞恐未驚動大多數人,其激起的漣漪短暫幾天內就平息了。雖然如此,這則案例的報導引出了幾個有關專利侵權的問題,正可供技術長們演練、檢驗自己的專利素養。
首先,當涉及侵權問題時,首要確定的是什麼權利被侵害了。該設計公司的創作,很可能同時受有著作權與專利權保護。根據該公司的臉書所稱「產品設計、文案、整個使用方式與體驗,我們花上大量時間去完成的作品,基本上都完完全全跟我們相似」。所以如果真涉及抄襲問題,可能有文字著作、圖形著作的著作權侵害問題。但根據報載,中鋼的回應似乎全然未提及是否有涉及著作權的問題。由於本專欄主要著眼於專利議題,故著作權的爭議部分就略而不談。
如果是有關專利權的侵權,我們接著要確定的是於該設計公司的創作是否有申請專利呢?根據該設計公司網頁的資訊與檢索技巧,我們找到了二件該公司所取得、與中鋼股東會紀念品相似的專利,分別是我國新型專利M578977號「攜帶式餐具」(公告於2019年)、以及M603318號「環保便攜式餐具」(公告於2020年)。
我們接下來要確定的,這些專利權是否有行使的基礎。首先,根據我國智慧財產局的官方網頁的紀錄顯示,上述二件專利的狀態目前都在維護中,所以專利權都是有效的。但這二件都是新型專利,而新型專利縱然有效,行使上還需要有智慧財產局肯認其具有專利要件的「新型專利技術報告」。然而,同樣根據我國智慧財產局的官方網頁,上述二件新型專利都沒有申請技術報告,也因此,縱然該設計公司有意,目前也無法主張其新型專利遭受侵害。這恐是該設計公司失策之處,在與其他廠商洽談合作前並未做好完整的保護而遺人可趁之機(當然,如果該設計公司後續取得有利的「新型專利技術報告」,還是有主張的機會)。
除了沒有回覆著作權的爭議外,中鋼的回應也透露了一個常見的迷思。很多人以為自己也擁有專利,就代表自己沒有侵權的問題。但自己擁有某件產品的專利,跟該產品有否侵權根本是完全無關的二件事。中鋼股東會紀念品是否有侵害設計公司的專利權,全然是依據該紀念品對M578977號、以及M603318號專利的比對,絲毫無涉於該紀念品有沒有自己的專利。所以,中鋼的稱該紀念品也有取得新型專利,實是答非所問。
有關專利權的侵權,我們接下來要確定的是中鋼作為是否是專屬專利權人的「實施」行為。專屬專利權人的「實施」行為包含使用、製造、販賣、進口專利物等。中鋼委由外包公司承製紀念品,恐確實是屬應經專利權人同意的「製造」行為,但對股東「餽贈」紀念品則無沒有侵權問題。同樣地,如果中鋼純粹只是「購買」其他公司所產製的成品而贈送給股東,因「購買」也非「實施」行為,中鋼似也無侵權問題。
以上從這則簡短的報導淺論其一些涉及專利侵權的部分。其實,報章雜誌中常有類似的涉及專利的新聞報導,頗值技術長們咀嚼揣摩,應有鍛鍊自己的專利功力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