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日亞)對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宏達電)之日本子公司HTC NIPPON CORPORATION及其經銷商兼松通訊有限公司(合稱「被告」)提起的專利侵權訴訟中,東京地方法院作出判決,判定被告等侵害日亞專利權。
於該判決中,法院認定由被告等經銷之宏達電手機(產品名稱:HTC Desire 626)所配置的白光LED侵害日亞第JP5177317與JP5610056號專利,法院同時命被告等賠償日亞所受損害。由於被告等未提起上訴,本案已終局確定且具有拘束力。
日亞致力於保護其擁有之專利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將在適當且必要時,於任何國家對侵權人採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