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格於3月22日获台湾智慧财产法院宣读判决结果,判决主文指出家登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侵害英特格的中华民国发明第I 317967号「光罩载具及支撑光罩之方法」专利权。判决要求家登应给付英特格新台币9亿7,886万9,835元(约相当於3,260万美元),并且要求家登召回并销毁侵害专利权之产品。
更重要的是,本案审判长指出,家登不得直接或间接制造、为贩卖之要约、贩卖、使用或进囗其侵害的Reticle SMIF Pod光罩传送盒产品,以及其他侵害中华民国发明第I 317967号「光罩载具及支撑光罩之方法」专利权之产品。 除此之外,法院更要求家登应将其侵害的光罩传送盒产品予以召回并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