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博通(Broadcom)和高通(Qualcomm)的专利侵权诉讼,美国联邦法院审判官判决结果出炉,并认为高通侵害了博通的三项专利,同时向博通提供两种选择:一是接受损害赔偿金,不再审理,二是重新审理。据了解,目前博通考虑接受1960万美元的赔偿金,并终止审理。不过,博通仍然要求法院下令禁止高通制造、使用、销售及开发侵犯专利的3G手机芯片。
据了解,该诉讼的起因是博通认为高通的手机基频芯片侵犯该公司的三项专利。在2007年5月,美国加州圣塔芭芭拉联邦地方法院陪审团一致做出「高通故意侵害博通持有专利」之裁决,并委托审判官做出是否将高通的损害赔偿金由1960万美元提高至3930万美元的判决。2007年8月,审判官认为专利侵权为故意行为,令高通向博通支付3930万美元的损害赔偿和律师费。
最后,美国联邦法院审判官重新研究了赔偿金额是否增加的问题,于2007年做出最终判决。高通需向博通支付1960万美元赔偿金,并向博通提供了接受损害赔偿,终止审理或者重新审理的两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