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114年12月23日三讀通過共20條之《人工智慧基本法》,正式確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科會)為中央主管機關。國科會隨即表示尊重立法審議結果,未來將以此法為基石,統籌國內AI發展政策與資源配置,標誌著台灣人工智慧法制化邁入全新里程碑。
在跨部會職權分工上,三讀版本明定國科會將負責「國家人工智慧戰略特別委員會」之幕僚作業,引領國家級戰略方針。數位發展部(數發部)則專責技術層面,包含訂定風險分類框架、提供評估驗證工具,以協助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高風險應用,並持續推動資料治理機制。行政院則扮演統籌角色,領導各部會進行法規調適,確保AI應用與現行法律接軌。
回顧立法歷程,行政院版草案原於114年8月28日通過並送交審議,初期考量AI涉及層面極廣,原版草案未指定特定主管機關,並責成數發部為法案推動單位。然而,歷經立法院多次協商與審議,為強化行政效能與政策協調,最終決定由國科會擔綱中央主管機關之責,以落實跨領域的技術研發與倫理監管。
展望未來,國科會強調將協同數發部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符合《人工智慧基本法》的基本原則下,共同推動產業轉型。政府將透過法規引導,在風險控管與產業創新間取得平衡,積極落實各項AI應用落地,帶領台灣穩步邁向「人工智慧之島」的發展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