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许多流行与知名社群网站中,乃至于传统Internet BBS群组里,通常都会规划许多新闻论坛,然而参与者的素质或具体背景,大部分也都不得而知,因为这些新闻论坛与讨论区都允许匿名者自由发言,除了冠冕堂皇的言论自由与隐私权保护的理由外,网站为了维持热络的人气与流量,也不太敢限制用户的任意署名。
然而在如此恶性循环的发展一段时间之后,一般论坛就流于低俗空洞的言词,甚至是不负责任的情绪宣泄;有些政经综合新闻网站更是只有不同立场的两方在相互对立、谩骂与诋毁而已,网站内容的价值与公信力也就备受质疑了。其他媒体所用的媒介也是如此,像是一些Call in的政论性节目,充斥着匿名者的诡辩与情绪性言论,为的也只是各种煽情的挑衅得以让节目火辣的演出,并增加收视流量罢了,媒体「嗜血」如此,难道也只能归之于市场导向的商业竞争吗?
其实,我们都知道民主与法治是相对的存在;同样地,自由的背后就是责任,隐私的背后就是尊重。因此,每一个人都应该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保护个人隐私的同时,也应该要兼顾对他人权益的尊重。过去网友在网络上的活动,一向懂得如何自治与自律,然而现在网络人口已经扩及一般层面,也就不可能再要求用户自动配合了,只有透过网站主持者的具体规范才有成效之期。
所以,我们以为在网络上活动的每个人当然有权利使用「别名」、「外号」或「笔名」,这是一种正常的匿名作法,但这些非真实姓名的背后,所指的仍然必须是同样的那个人物,网站的主持者在确认其身分并登记注册后,就可以允许他用非真实姓名自由的发表言论了。这样做至少有两种好处,一是在不妨碍他人的情况下保有隐私,一是发表言论者要对自己负责,自然言之有物。另外用户也可以避免因为他人仿冒自己的别名,但却在「死无对证」下吃了闷亏。这对于在网络上辛苦打出一番名号的人而言,更是特别有意义。
那些高谈阔论完全无条件匿名与隐私权的人,总是打着自由民主的旗子,说穿了也许只是想要保护自己原始的「恶斗」本能,或是附和一些媒体「嗜血」的戏剧张力罢了。这倒无所谓,我们在这里也不是要谈论什么高道德或法律问题,只是认为对于正派的网站经营者,如果任匿名者无所忌惮,那么虚拟的网络才会被认为真的毫无实际可言,而且会在渐渐增强的不信任感下,进而走向瓦解与泡沫化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