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家以销售CD为主的电子商务公司,为了降低消费者在线付款的疑虑,采取与传统便利商店结盟的方式来合作网络营销,也就是在网络上订购后,消费者再到便利商店取货付款。这样的合作方式当然有他特别的考虑,也有一定的市场可行性,但是却与电子商务的精神背道而驰,也与便利商店的形式产生变质。因为电子商务不在在线交易付款,充其量只能算是在线邮购广告,而便利商店加上商务提货,也会变成小区仓储,最后双双都会失去其便利性;如果说这只是单一个案,对于电子商务的发展也是负面多于正面。

聪明的办法应该是鼓励消费者养成在线付款的习惯,当然在鼓励的同时,厂商与金融机制自己要以身作则,即建立诚信可靠的模式来吸引消费者,这种模式绝不是单靠自我吹嘘的安全机制,就可以取得信任。最重要的是厂商与金融单位,对机制产生的任何消费者损失,表示完全的吸收或赔偿的责任归属,这样子的率先牺牲,一定会换来消费者的信任以报,否则谁愿意先冒风险呢。

至于便利商店是否会因为电子商务的发展而生意受损?应该是不大可能的,除了产品会有所区隔外,也会让便利商店心无旁骛来经营既有内容,不致于变成样样都包的商业怪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