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法其为爱因斯坦探究「统一场论」之先导乎?
盖分类之法则应用,既是日用平常,也是原理开端;既可能近取譬,也可头尾贯穿。言浅者因而得浅,行深者自然益深,所谓仁者见之谓仁,智者见之谓智是也。
简言之,分类分类云尔,实为古圣先贤隐而未显之究竟发明乎!
故吾人尝言,分类法极为广大高明,实不可轻忽于当今科技发达之世。良以分类法精明之处有如「牛顿力学」的当机作用,不可思议处则有如「相对论」的变化神通,而其随机随意之本质又有如「量子物理」般的扑朔迷离。
分类法于生物科技之说词,正可谓「龙生龙,凤生凤」;其于材料科技之比喻,恰似「尘归尘,土归土」;而于电光科技之形容,则不出「阴为阴,阳为阳」矣。
《易经》干卦文言曰:「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噫!至矣,广矣,所谓「万法归一」者,又何止物质世界一端,可愿可行者无量无边,惟不知先生心归何处也?